租凭期间:50年(关于自由贸易区的指定及运营的法律 第17条第3项
条件 | 租凭费 | 有效期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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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租凭费 | 符合「自由贸易区法」第10条企业(不包括优惠租凭费企业) | 每㎡每月145韩元 | '23.1.1~ 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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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 租凭费 | 符合「自由贸易区法」第10条第1项第5号企业 | 每㎡每月258韩元 | ||
公告地价租赁费 | 入住企业中,没办成原本目的的企业 | 公告地价×50/1,000(国有财产法-年度) | ||
减免条件 | 外国人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 | 3年减免50% | 期间 | |
外国人投资金额1000万美金以上 | 5年减免50% |
公共设施维护费及管理费是每月25韩元/㎡(2016年标准),每年末通过入住企业运营委员会可能有所调整。
入住企业在入住期间内具有设施的所有权和运营权, 租赁期满之后无偿返还给海洋水产部或按原始状态予以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