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凭期间
租凭期间 :50年(关于自由贸易区的指定及运营的法律 第17条第3项
租凭费
按照海洋水产部每3年告示的租凭费来制定
租凭费从开始租凭之日起, 预付一年的租金
海洋水产部发布的租凭费('13.7.30)
条件 | 租凭费 | 有效期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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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租凭费 |
符合「自由贸易区法」第10条企业 不包括优惠租凭费企业) |
每㎡每月258韩元 | 3年 |
优惠 租凭费 |
符合「自由贸易区法」第10条第1项第5号企业 | 每㎡每月129韩元 | |
公告地价 租赁费 |
入住企业中,没办成原本目的的企业 | 公告地价×50/1,000 (国有财产法-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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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条件 | 外国人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 | 3年减免50% | 期间 |
外国人投资金额1,000万美金以上 | 5年减免50% |
保证金
- 租凭保证金(租凭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及管理费等,要防备入住企业的滞纳)
- 保证金 : 租凭面积 × 4,000韩元
- 交纳期限 : 租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
- 保证期间 : 合同期满之日起90天以内
- 项目履行保证金(保证入住企业的项目计划)
- 保证金 : 总投资额的5/100
- 交纳时期 : 签订合同时
- 保证期限 : 入住企业的设施竣工之日起30天以内
- 保证金退还 : 如项目履行保证金的话, 从开始项目(竣工)的时间期30天以内要退还
- 交纳方法 : 保证金由现金, 国债, 地方债, 履行保证保险, 银行的信用担保形势交纳
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费
- 公共设施维护费及管理费由入住企业来承担
- 公共设施维护费及管理费是每月25韩元/㎡(2016年标准),每年末通过入住企业运营委员会可能有所调整。
- 入住企业的设施所有权
- 入住企业在入住期间内具有设施的所有权和运营权, 租赁期满之后无偿返还给海洋水产部或按原始状态予以进行修复。
- 其他细节租凭条件的话选定入住企业及取得入住许可之后按照协商来制定。